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二十二条措施 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二十二条措施 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2020-04-07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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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二十二条措施 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4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省市场监管局4月3日印发了《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叫响洛阳品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产业开放发展活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出台22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全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措施》提到,将支持洛阳申建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更大力度的激励和政策支持,推动持续深化改革。依法下放或委托洛阳实施市场监管领域部分省级权限。对洛阳开放有关端口,支持数据共享,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现企业开办1天办结。支持洛阳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普通注销流程。支持洛阳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支持洛阳非公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壮大非公经济组织党员队伍。

  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 叫响洛阳品牌

  《措施》指出,将支持洛阳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支持全域创建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园区),帮助培育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

  同时,支持驻洛中央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共享专利池、人才池、信息池、资金池,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持洛阳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打造文化旅游、机械制造等产业产品的金字招牌。支持开展国家层面地理标志促进工程,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支持申建中国(洛阳)先进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打造质量高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支持洛阳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支持全域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同时,发挥洛阳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的优势,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洛阳建设高级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充分发挥洛阳“天然药库”优势,支持道地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指导建立丹参、柴胡等中药材生产规范(GAP)基地。加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推动中药材深加工及中成药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 激发产业开放发展活力

  《措施》中提到,将围绕洛阳“56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支持洛阳在现代农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创建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驻洛全国标准化专业机构作用,支持洛阳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创新发展。加快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郑洛新)建设,支持洛阳在成套装备、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技术标准试验验证中心。支持洛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持建设高级别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水平。

  对标国际先进模式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措施》中提到,支持洛阳实施“互联网+信用监管”,引入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先进手段,推动实现智慧监管。支持洛阳探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建立社会监督、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相结合的信用修复机制。支持洛阳创新网络交易监管,落实跨境电商主体责任,助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洛阳市特种设备监管大数据平台,打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数字洛阳、信息洛阳”。(河南经济报 记者 焦飒 朱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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