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河南电子商务快速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数据显示,河南省2021年上半年商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5585.34亿元,位居全国第十二位,比上年同期增长40.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2.0%,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交易种类以商品类、对单位交易为主。从交易对象看,商品类交易额为4392.21亿元,同比增长31.1%,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达到78.6%,与全国商品交易为主的趋势保持一致;服务类交易额为1193.13亿元,同比增长92.1%,增长势头迅猛,拉动服务类交易额在商品、服务类交易额中的占比从上年同期的16.0%提高到21.4%,提升5.4个百分点。从交易主体看,对单位交易额为3590.14亿元,同比增长37.4%,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为64.3%;对个人交易额为1995.20亿元,同比增长47.0%。

  规上企业电商交易稳中有增。根据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显示,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为2677.08亿元,同比增长25.0%;规上企业电子商务采购额为1579.35亿元,同比增长10.7%。电商销售额分行业来看,制造业增长11.0%,其中三家钢铁企业交易量是去年的2.62倍,在所有行业中增幅最大;批发业增长19.0%;零售业增长42.5%,其中三家汽车新车零售业企业交易量增长106%。

  网上零售快速增长。伴随着全面促进消费政策的持续发力,全省网上零售额达到1373.5亿元,增长25.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1141.2亿元,增长20.7%,网上零售额和实物商品增速分别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5个和3.6个百分点。

  电子商务平台稳步发展。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各省(市、区)监测本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国家统计局按照交易的卖方所在地反馈各地数据。目前,河南监测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共计95个,在本省电商平台上实现的交易金额为2090.40亿元,同比增长22.0%,收取的平台交易服务费为1.49亿元,同比增长12.6%。从地区分布来看,电子商务平台拥有量最多的为郑州市,拥有53个平台,拥有数量占全省的55.8%。

  跨境电商持续增长,快递包裹降幅明显。根据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监测显示,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1007.3亿元(含快递包裹),同比增长32.5%,其中,出口720.7亿元,增长27.8%,进口286.6亿元,增长45.9%。快递包裹出口503.4万件,货值10.5亿元,分别下降67.3%、69.7%。

  注:1.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标准口径,企业必须通过网络下订单才构成电子商务交易。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广义口径,包含线上完成的交易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完成的交易额。

  2.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营业额2000万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额500万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额200万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或者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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