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人才有价”成为“一锤子买卖”

别让“人才有价”成为“一锤子买卖”

2020-06-30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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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人才有价”成为“一锤子买卖”


  近日,济南市出台《人力资本价值出资管理办法(试行)》,在国内率先创立“人才有价”评估系统,为人才“明码标价”。该办法旨在解决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难、人力资本价值无法出资注册公司等问题,通过将身价标准化、数字化、货币化,为人才赋予金融价值,为人才价值交易、银行授信和岗位匹配提供参考,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人才是推进国家和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发展的最大资源要素之一,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人才更是共同营造“万类霜天竞自由”市场繁荣格局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当地建立“人才有价”评估平台,为各类人才标明身价,笔者认为,这无疑是一种有益尝试和大胆创新,它不仅能够有效激发人才的自身潜力,畅通和优化企业选人用人渠道,而且,地方和企业通过打造人才链、从而激活创新链、最终构建产业链,这种多赢之举,更能助推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不过,政策立意虽好,笔者亦有担忧。这首先在于“人才有价”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评定一个人的价值?还是仅仅通过学历、留学背景等硬指标画个框框来最终确定?这还需要我们理性审视。其次,人才是具有时间流动性的要素。“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有些人才属于厚积薄发,有些人才难逃江郎才尽。如此,如何货真价实地进行“明码标价”,或者运用价格杠杆,适时保持价值与价格的匹配度,也值得我们思考或者对政策加以改良。一言以蔽之,“人才有价”需要科学评定,既要避免政策疏漏的遗珠之憾,也要警惕华而不实者滥竽充数。否则,“人才有价”初衷再好,也难免坏了平台的名誉、寒了企业的心,最终沦为“一锤子买卖”。

  关于人才观,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人才有价”评估平台作为人才评定、信息储备和签约服务载体,只有秉持“不拘一格”的科学遴选评价机制,才能让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不负交易价值,也才能让广大企业通过平台这把值得信赖的“金钥匙”,真正做到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河南经济报 温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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