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高考防疫工作指南 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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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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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高考防疫工作指南 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为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根据安排,考前第14天起,在校就读考生以报名所在学校为单位,未在校就读考生、社会考生以县区招办报名点为单位,通过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健康排查信息报送系统,每天按时完成所属考生健康信息上报工作(从6月23日至7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瞒报、漏报、缓报,更不准不报。

  对于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于考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领取准考证,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按照要求,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要根据考点考生人数设立充足的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先安排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如仍然异常,由专人引导,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2个)。如果工作人员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则不允许进入考点,及时更换备用工作人员。

  考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办批准予以补齐。

  根据政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另外,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将为每个考点增派1名负责防疫的副主考、1名防疫工作人员和1名医务人员,组成考点卫生防疫组,专职负责考试期间考点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同时做好考点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考点考场的防疫消杀指导等工作。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完善考点和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记者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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