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 简化政府采购流程 优化营商环境

  为实现政府采购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运行,近期, 新乡市财政局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交易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采购效率。

  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流程。该局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来的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改为采购计划自动备案,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采购方式的法定使用条件等嵌入流程管理,实行系统自动核对,采购人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系统秒过生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合同公告和备案合并进行,备案的同时自动进行合同公告,实现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市、县(市、区)互联互通。

  创新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先行先试。该局利用“5G﹢云视讯”的远程高清视频会议功能,实现评审专家通过多媒体终端、高清融合视讯终端与投标供应商在线谈判、交流,减少了聚集风险,大幅降低了投标企业往返交易场所的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进一步隔离各投标单位、采购人、评审专家,使得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该局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和责任主体,并提出具体规范要求。同时,将政府采购信息、过程、评标信息全流程公开,将评审专家评标打分情况等信息也进行公开,有效避免评审专家无原则过高或过低打分的现象发生。

  简化政府采购支付环节和流程。按照精简、便捷、保留核心要件的原则,该局对直接支付审核资料内容进行简化和变更,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支付效率。原审核资料按不同类别汇总后共60项,拟保留26项,变更12项,精简28项,精简比例为46.6%,变更部分主要是将原复杂手续简单化,如将需多方盖章签字的自制单据改为单方签章的现有单据、合同多页减为单页等。

  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该局下发《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建立信用承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新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考核能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及监督管理、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制定考核制度实施细则,促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印发关于《新乡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提升考核工作实际成效,强化采购项目日常评价,加强事中监管。同时,财政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做到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责任落实体系,全力打造高效阳光财政机关。(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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